李洪志大师延吉传法中的一件小事

文/延边法轮大法弟子
我是99年开始修炼法轮功(法轮大法)的学员。有一件李洪志师父初期讲法时的事在我修炼中影响很大,以至令我永志不忘。
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。当时李洪志师父在延吉讲法结束,准备离开延吉。几位在辅导站为大家义务服务的站长去送站。师父和站长们同坐一辆出租车去火车站。到站 后,某站长要付车费,师父不同意,执意要拿自己的钱付。看人不解,师父说:我在延边的事情已经办完,各种费用账目已经结清,在经济上我与你们已经没有关系 了。出租车费我要自己拿钱(付账),我不能要学员的一分钱。
这件事在法轮功学员中影响很大,传得很广。我常常在学法小组和其它各种适当的环境讲给其他学员听,同时在办事上也很注意,师父怎么做,徒弟就怎么做。
李洪志师父在中国传功传法时走过的地方不少,但也不是那么多。我想提个建议,请跟随过师父的大法弟子,把师父在传法中的小事一件一件的写出来汇成册,并保证在流传过程中不走样,我认为这样做很好,因此把个人建议写出来,如有不对的地方请同修们慈悲指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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