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洪志大師延吉傳法中的一件小事

文/延邊法輪大法弟子
我是99年開始修鍊法輪功(法輪大法)的學員。有一件李洪志師父初期講法時的事在我修鍊中影響很大,以至令我永誌不忘。
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。當時李洪志師父在延吉講法結束,準備離開延吉。幾位在輔導站為大家義務服務的站長去送站。師父和站長們同坐一輛計程車去火車站。到站 後,某站長要付車費,師父不同意,執意要拿自己的錢付。看人不解,師父說:我在延邊的事情已經辦完,各種費用賬目已經結清,在經濟上我與你們已經沒有關係 了。計程車費我要自己拿錢(付賬),我不能要學員的一分錢。
這件事在法輪功學員中影響很大,傳得很廣。我常常在學法小組和其它各種適當的環境講給其他學員聽,同時在辦事上也很注意,師父怎麼做,徒弟就怎麼做。
李洪志師父在中國傳功傳法時走過的地方不少,但也不是那麼多。我想提個建議,請跟隨過師父的大法弟子,把師父在傳法中的小事一件一件的寫出來匯成冊,並保證在流傳過程中不走樣,我認為這樣做很好,因此把個人建議寫出來,如有不對的地方請同修們慈悲指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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