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位法轮功学员的生意经

文: 大陆大法弟子
【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】一般人都说十商九奸。李洪志师父在《转法轮》中讲到:“过去有个说法,什么“十商九奸”,这是常人讲的,我说那是人心的问题。要人心都摆的正,公平交易,你多付出,就应该多挣钱,那也是在常人中你付出才得到的,不失不得,劳动所得。”我的生意也做得红火,作为大法弟子,我是怎么做的呢?

我是开店的。自从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大法后,时时用“真、善、忍”的法理来要求自己,在世风日下的今天,尽量从自身做好。

刚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时候,一次,丈夫進了一批新货,对我说:“这批货很缺。价格可以订高一些,多赚几个。”我看了看货,确实不错,有卖相。也正是很多顾客多次询问而我们没有的货。就想,价格订高几倍也能卖出去。

正想着,听到隔壁商家和顾客吵起来了。那位顾客站在大街上破口大骂:“你以为你卖贵了赚了我的钱啊!是赚你自己的钱,赚你下辈子的钱,赚你儿孙的钱。你的心也太黑了……”我一听,这是在骂我啊!我是修炼人,怎能为了这点利益,违背“真、善、忍”的原则呢!师父不是教我们要处处为别人着想,做一个好人吗,我这是干什么啊。我赶紧按照零售业的规矩给这批货订了价。

有一次,来了两位顾客,一進店就说:“看店名,应该是这里吧。老板!帮我配点体育用品,送山区儿童。”我说:“你好!请问你需要哪种价位的?”买主说:“你订吧,上次我朋友新买的苹果手机掉了,他根本不知道掉哪里了,是你捡到打电话还给他的。老板,说实话,现在像你这样见财不贪的人,可太少了。我就是朋友介绍来的,我相信你。”

还有一次,清晨很早。一个读初中的女学生拿着修正带,红着脸对我说:“阿姨,昨天趁你忙,没注意,我多拿了你几个修正带,我来还给你。对不起,阿姨。”我心里一震,赶忙说:“没事儿,你很诚实,我也谢谢你!你知道我店里为什么不装摄像头吗,因为我相信:善在每个人的心中,人与人之间应该有最起码的信任。你真让我感动。”

在经营生意中,我按照“真、善、忍”的法理,人心摆正、公平交易、不占不贪。顾客口传口,一个传一个,我的生意一天比一天红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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